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我想咨询下,窝现在已经离婚,离婚时法院判的,给对方一台车,和三万块钱,但当时她给与她两万块,和一台车,欠她一万,当时是她拿走我户口,法院人说,让她一个星期把户口给我,一个星期不给我,这一万就不给她了,但户口到现在也没给我,她现在在法院起诉我,说我不给她这一万,但离婚时在她账户里还有六万是我挣得钱,她不承认,当时因为有孩子,孩子在她那,我就没有深追究,我现在想把这六万要回来,我还能不能要回来这钱了,我应该怎么起诉她

离婚
2019-04-20 14:11: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
    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起诉需要提交民事起诉状,还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身份证、结婚证、财产方面的材料(银行存款记录、房产证等)、子女身份信息的材料(户籍、出生证等)。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一种是去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就离婚意愿、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问题有协商不一致的部分,就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是否判决离婚要看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比如有没有家庭暴力等法定离婚事由,没有法定离婚事由的话,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予离婚的,在6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 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