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2005年和爱人结的婚,没有登记,2006年有了孩子,再2012年自己写的协议离婚,孩子归她,然后她跑了,把孩子丢下了,这么多年从来没有看过孩子,也没有给过钱,现在我的生活出了问题,想找她要富养费,怎么去做,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
2019-04-20 20:41: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怎么离婚,需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决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这种情况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双方一起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去民政局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照片;另一种是去法院诉讼离婚,这种是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是双方对财产分割、小孩问题不能协商一致等情况下。
    离婚时双方尽量先协商解决,走协议离婚既快又方便,还省钱不伤感情。如果协商解决不了,就只能走诉讼离婚,但是在审理前法院会进行调解,接受法院的调解也是可以的,和协议离婚一样快而且调解书通同判决书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一方不履行的时候可以直接拿着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
    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 男女双方依法婚姻登记后,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始终还是合法夫妻。即使双方认为自己已“离婚”了,那也只可认定为暂时的分居。
    正像合法的婚姻必须要经过依法婚姻登记一样,合法的离婚,同样要经过依法办理离婚手续。
    即使双方在离婚时有过自行签订的离婚协议,该协议也必须要去婚姻登记处依法确认后才能生效。
  • 结婚没有登记,就是没有依法办理结婚证的领取。
    婚姻法取消了事实婚姻的认定,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就不是合法夫妻。规定是94年2月1日之前就在一起的同居生活,国家承认为夫妻关系,之后的同居都不是夫妻关系。
    既然不是夫妻,就不存在离婚这个说法。这种情况下,登记在两人各自名下的财产住房或者银行存款,就属于登记人个人所有,不需要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