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先生用我名下的房产抵押贷款用于他经营的公司我没用一分钱的情况下是否债务一切要我个人偿还一切要我个人偿还?先生用我名下的房产抵押贷款用于他经营的公司我没用一分钱的情况下是否债务一切要我个人偿还?

2019-04-20 20:43: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当抵押物不够偿还债务,债务人欠债无力偿还时,最好也起诉到法院,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超过诉讼时效起诉,法院不会支持你的还款请求,除非他自愿偿还。

    法院受理后会开庭审理,如果双方同意还可以协商调解处理,如意见分歧无法统一,法院会判决由债务人清偿所欠债务。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如不自觉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过程中会根据你的请求扣划债务人的工资用于抵付欠款,但不会全额扣划,法院会保留被执行人即债务人的必要生活费用,至于多少法院会根据当地的生活消费水平及被执行人的家庭情况而定。
    如果发现被执行人还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会采取强制措施的。
  • 离婚时可以考虑房屋产权均分,债务均分。
    抵押贷款的贷款条件:
    有合法的身份;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已购且办理了房子抵押贷款的,原房子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 个人房产抵押贷款,应当提交如下资料:
    1、抵押登记申请书;(到房产局领取)
    2、申请人(包括房改房配偶)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单位申请的,还需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如借款合同);
    6、抵押人有权处分抵押房产的资料: 抵押登记申请人为抵押人、抵押权人和债务人,其身份证明主要指: 单位身份证明为:《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可以为《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金融机构还应提交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2、提交的资料原则上应为原件。确实无法提交原件的,其复印件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应出示原件;或提交经过公证的复印件。境内自然人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可使用《护照》;未成年人可以为《户口簿》;军人可使用《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学员证》、《离休证》、《退休证》等; 上述申请人不能亲自申请登记时,可委托他人代理,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公证或律师事务所见证。

  • 1、如房产抵押已经登记,则担保成立。
    2、签字一方面具有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力;另一方面,若内容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后又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批复》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视为成立新的担保合同,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26条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同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32条规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如2000年为归还最后日期,你可以过时效为由主张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4、最终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是否执行房产须综合案件实际情况而定,以上回复仅供参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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