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婆立遗嘱财产归孙子和儿子,没有儿媳的份,公婆死后丈夫和儿子和你更改于儿媳吗?

2019-04-21 00:14: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一人或数人继承,但不得处分他人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遗嘱书立后,可以撤销和变更,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但变更公证遗嘱的,需要再通过公证的方式变更,自行变更的,变更无效。《继承法》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 如果遗嘱中没有明确是由一个人继承,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财产,若遗嘱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应当先将一方的份额析出。继承法第二十六条 【遗产的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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