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校宿舍午休期间,一年级学生打架受伤,对方先推人,在防卫中推倒了别人撞到头流血。在大人中看应是正当防卫的行为,请问到底是谁的责任,医药费该谁付?谢谢。

其它
2019-04-22 06:52: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正当防卫是合法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防卫过当属于违法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   正当防卫下打伤人,只要不过当,就不用负什么责任。关键是要对正当防卫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刑法》第二十条对正当防卫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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