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 未婚怀孕,男方要求打掉孩子,女方没打算打掉 ,女方有没有权利要求生孩子

2019-04-22 12:55: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生孩子是需要结婚证的,按现行的相关政策,这些都是必须的.如没有,特别是结婚证,准生证没有还好说一些,那就算非法生育.这还与各地的相关政策有关,有的地方是必须先开具这两个证明才能生育,有的地方是,生了孩子三个月内开具准生证都行,但没有结婚证在任何一个地方都不行.我在计生办工作,这点常识还是有的.如你还没有办理呢,请根据你们当地的政策进行办理,不要到时麻烦.所以跟您生孩子需要结婚证吗的答案是需要的,否则为非法生育,建议先办理结婚证
  • 你好,首先我国婚姻法中并没有生育权的规定, 其次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因此,女方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故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
    (三)规定,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
    (五)项的规定处理。
  • 未婚即怀孕,以后剩下的孩子:1)非婚生子不影响孩子与父母双方的亲子关系。
    2)父母双方对孩子都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诉请法院判决。
    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依然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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