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们好!我们是浙江宁波市人,父母亲有一套公房,有四个女儿二个儿子,都在扶养双亲。但在2000年,父母和小女儿三人在公证处订立了遗嘱,主要内容是:父母想到在活着之前将这套公房买进为房改房,所有房款由小女儿支付,父母平时生活上主要由小女儿照顾,父母同意百年之后将房产权全部转由小女儿李美丽继承,与任何其他子女们无涉。2001年父亲过世了,母亲一人住着到现在,平时五个子女都在扶养和照顾母亲,小女儿因在外地平时寄很多钱绐母亲用。近日小女儿办事到宁波需住好几天,母亲想到岁数已高向小女儿提醒说:“房子公证绐你了,我生老病死由你全包了”小女儿当场反对说:“我不会全包”母亲和我们听后很气愤。请问:在其他子女末到场未签字公证书有效吗?小女儿出尔反而母亲可否重新更改公证书?现在母亲怎样去维护自已利益?谢谢解答!其余子儿为母亲代求咨询 律师您们好!<p>我们是浙江宁波市人,父母亲有一套公房,有四个女儿二个儿子,都在扶养双亲。但在2000年,父母和小女儿三人在公证处订立了遗嘱,主要内容是:父母想到在活着之前将这套公房买进为房改房,所有房款由小女儿支付,父母平时生活上主要由小女儿照顾,父母同意百年之后将房产权全部转由小女儿李美丽继承,与任何其他子女们无涉。2001年父亲过世了,母亲一人住着到现在,平时五个子女都在扶养和照顾母亲,小女儿因在外地平时寄很多钱绐母亲用。近日小女儿办事到宁波需住好几天,母亲想到岁数已高向小女儿提醒说:“房子公证绐你了,我生老病死由你全包了”小女儿当场反对说:“我不会全包”母亲和我们听后很气愤。请问:在其他子女末到场未签字公证书有效吗?小女儿出尔反而母亲可否重新更改公证书?现在母亲怎样去维护自已利益?谢谢解答!<p>其余子儿为母亲代求咨询

公证
2018-08-02 16:35: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女儿和儿子有同样的遗产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有一处房产婚前尚未做继承公证一旦离婚如何分割?要看房产在婚前房证是谁的名字,如果是属于婚前的房子,那么另一方没有继承权和分配权。如果是婚后,一方老人的房产去世后留下的,要看是否有遗嘱,如果指定是赠予一人,那么另一方也没有分配权,如果没有遗嘱, 房产应该一人一半。
  • 父母在世的话,可以通过立遗嘱或赠与的方式将房产留给子女。
    父母不在世的话,得区分共同还是个人财产。通过办理继承权公证或赠与公证才能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继承的话,如果子女都不同意放弃继承权,那就共同继承,房产无法分割啊,由得房产的人给其它的经济补偿,子女协商处理拉;如果其它子女都放弃同意由其中一人继承,那就没什么问题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