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我的房子作为夫妻财产,它现在只在一方的名下,怎么变更到另一方的名下?需要什么资料证明?

2019-04-23 08:2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们通常说的外遇,一般不构成《婚姻法》上的过错。
      《婚姻法》上的外遇,是指二个情形: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也就是说外遇的情况,只有达到这个程度时,《婚姻法》才把它作为一种过错。其他的外遇情况千差万别,尽管都破坏了婚姻家庭的稳定,也违反了夫妻忠诚的义务,但法律在财产分割上不作评判。即不会因此而判决有过错的一方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任何一方的所得均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应该平均分配。
    在离婚时,不管哪一方提出,在分割财产时无过错方、女方、带小孩的一方、生活有困难的一方都可以要求得到照顾。孩子的抚养权是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同等条件下当然也会照顾无过错方。
    我们通常说的外遇,一般不构成《婚姻法》上的过错。
      《婚姻法》上的外遇,是指二个情形: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也就是说外遇的情况,只有达到这个程度时,《婚姻法》才把它作为一种过错。其他的外遇情况千差万别,尽管都破坏了婚姻家庭的稳定,也违反了夫妻忠诚的义务,但法律在财产分割上不作评判。即不会因此而判决有过错的一方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可见公证过的遗嘱是可以变更、撤销的。
    如果立遗嘱人过去所立的公证遗嘱与目前的意愿不一致时,可通过公证程序,依法改变原先所立遗嘱的部分内容,若不再经过公证程序,则不发生变更的效力。
    办理公证遗嘱的变更、撤销需具有以下要件
    1、当事人必须亲自向公证处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
    2、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并未受到任何人的胁迫诱使;
    4、撤消变更公证遗嘱的原因真实、明确、清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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