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男人再婚,女方也是再婚,双方家属和亲戚朋友同事等等都知道的一个事实婚姻,但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双方结合后,他们在女方的单位以女方的名义购买了一套110平左右的房子,男方有二男孩跟随,女方是一人(其有一女,是跟随前夫)但其要付一定的扶养费给她的女。之后,一家四人过了几年的家庭生活。房子是由首付和按结供给。首付是此男出的,然后再每月去结。也就是说女方几乎没有出什么钱。但好景不长,此男在2006年因病逝世。此男刚过世不久,此女马上将其两个男孩赶出家门,理由是:房子是她的,房产是她的名字,她和他们的爸爸没有关系。然后家里的东西也是她的,没有一样是他们的。所以把他们赶出家门。请问对于这样的人这样的事,两男人孩该如何做才能要回该属于他们的东西呀?

2018-08-02 17:1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被剥夺继承权的,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
  • 再婚的房子产权归属:
    1)婚前房产(无贷款)归个人所有。
    2)婚前房产(有贷款)对方参与还贷的,可以根据还贷数额要求房产份额。
    3)再婚家庭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4)再婚家庭有婚前财产协议的。按协议内容划分财产所有。
  • 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你们双方的财产具体信息确定,一般情况下以下财产是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般而言,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你们也可以订立财产协议,对财产归属和分割进行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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