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是这样的,我的离婚协议被前夫约定了,房子未通过双方同意不得转让,不得抵押贷款,不得私自处理的,请问这样的约定是否有效。

离婚
2019-04-23 13:51: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就财产分割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以径行判决。
    2、一般说来,争议的只是一套房子,另一套房子与本案无关。
    3、诉讼费一般按分割财产的价值计算,律师费需与律师协商而定。 就你目前情况,如果想早一点离婚,诉讼还是最佳的办法。
  • 关于夫妻财产约定的问题。
    一、夫妻财产约定有效。正确理解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考虑:
    1、时间效力夫妻财产关系派生夫妻人身关系,当事人具有婚姻关系是夫妻财产约定的生效的前提条件,即使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在婚姻缔结之前就已成立,生效的时间却在缔结婚姻之后。
    2、优先效力我国《婚姻法》规定了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就其适用来看,约定财产制具有优先效力。
    3、对内效力夫妻财产的约定,是当事人意思的合意,夫妻财产的约定对内效力及于夫妻双方。
    4、对外效力夫妻财产约定效力即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对夫妻以外的第三人的效力。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效力并不当然的及于第三人,只有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情况下,才对第三人发生法律效力。而经过财产公证的文书第三人可以查知,因此对第三人生效。
    二、对于夫妻财产约定纠纷,在办理案件中应注意一项内容:夫妻财产约定制必须有夫妻约定协议的存在,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是确定夫妻财产关系的协议,与一般财产协议不同,一是具有身份属性,二是内容具有复合性。因此在纠纷的处理上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一)约定的主体夫妻财产约定的主体仅限于夫妻,其他任何人不得成为夫妻财产约定的主体。但只要最终结为夫妻,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应视为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因此,对约定主体中的夫妻应理解为处理财产时为夫妻,而不是在约定时必须是夫妻。
    (二)约定的时间当事人可以在婚前、结婚时或者婚姻存续期间订立、变更或者废止约定财产制。
    (三)约定的内容我国《婚姻法》采用自由式的约定财产制。夫妻可以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约定为全部归共同或者各自所有,亦可约定其中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归共同所有。
  • 房屋遗产继承过户所系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包括医院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怕;

      
    2、继承人情况证明(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由被继承人的户籍派出所或人事档案单位开具;如上述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则提供被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情况证明;

      
    3、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如果房屋拆迁安置没有办理产权证的,需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购房收据、拆迁户回迁资金结算单等;

      
    4、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
  • 房屋买卖合同不可以直接过户。房屋过户,要使交易中心登记簿上的产权人变为下家(买家),交易中心必须审核上家(卖家)的权利人信息。房产证即为产权人信息的可靠证明,交易中心的审核环节肯定会要上家的产权。
    如果没有,一般不予办理过户。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