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产证上权利人是我妈,上面依次还有我爸,我,和外婆的名字,现在外婆已过世,产证上要去掉外婆的名字,该如何操作?我妈和她的5个兄弟姐妹,是不是大家都有外婆那份的继承权?如果房子要出售,是不是需要其他5个人的同意?房子如果值100万,应该如何分配?我登记产证的时候还未成年,有什么影响吗?谢谢~ 房产证上权利人是我妈,上面依次还有我爸,我,和外婆的名字,现在外婆已过世,产证上要去掉外婆的名字,该如何操作?<p><p>我妈和她的5个兄弟姐妹,是不是大家都有外婆那份的继承权?<p><p>如果房子要出售,是不是需要其他5个人的同意?房子如果值100万,应该如何分配?<p><p>我登记产证的时候还未成年,有什么影响吗?<p><p><p>谢谢~

2018-08-02 18:47: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财税[2009]78号、财税[2009]111号的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申请免征营业税和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的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申请免税需到市地税局。
  •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 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分割:
    《新婚姻法司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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