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于1963年去世,在老家留下4间房.当时没有留下任何遗嘱,房地契上的名字写的还是我父亲的名字,由我和哥哥一起居住,没有提过任何分割财产的要求,一直和平相处..后来我到城里工作,我的户口落在城里.老家的房子一直由哥哥和他的4个子女居住..哥哥于1994年去世,他的4个子女居住继续在此房居住.现在老家搬迁,我哥哥的子女想独占这四间房,我想咨询如下问题.1.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我是否可以要求继承我父亲留下的遗产2间房,2.由于时间较长是否存在继承实效和诉讼时效的问题.3.此房产是否属于未分割的遗产,是否属于共有房屋4.老家的房产,我是否有权要求分配搬迁房屋的要求.5.如果我哥哥的子女私自把地契变更在自己的名下是否存在侵权.如何收集证据,包括那方面的证据。如果哥哥家的子女,在我不知情的状况下私自变更了房契,我改如何收集证据,如何维权 我父亲于1963年去世,在老家留下4间房.当时没有留下任何遗嘱,房地契上的名字写的还是我父亲的名字,由我和哥哥一起居住,没有提过任何分割财产的要求,一直和平相处..后来我到城里工作,我的户口落在城里.老家的房子一直由哥哥和他的4个子女居住..哥哥于1994年去世,他的4个子女居住继续在此房居住.现在老家搬迁,我哥哥的子女想独占这四间房,我想咨询如下问题.<p><p><p><p>1.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我是否可以要求继承我父亲留下的遗产2间房,<p><p>2.由于时间较长是否存在继承实效和诉讼时效的问题.<p><p>3.此房产是否属于未分割的遗产,是否属于共有房屋<p><p>4.老家的房产,我是否有权要求分配搬迁房屋的要求.<p><p>5.如果我哥哥的子女私自把地契变更在自己的名下是否存在侵权.<p><p>如何收集证据,包括那方面的证据。如果哥哥家的子女,在我不知情的状况下私自变更了房契,我改如何收集证据,如何维权

2018-08-02 20:10: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是的。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无论是何原因,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继承法》
    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 承案件的当事人应为全体享有继承权的人。其中,提起诉讼的为原告,其他相对方为被告。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享有继承权的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
    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当事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作为案件当事人。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诉讼。
    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作为代位继承人参加诉讼。

    因此在起诉时,原告不仅需要尽可能全面地列出被告,还要提供原被告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个人档案等。
  •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依据中国有关遗产继承之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产发生继承,具体如何继承:

    1、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的,按其附合法定有效性的遗嘱内容进行继承;

    2、如果没有遗嘱的前提下,其遗产依继承法规定的法定顺序进行继承:即其死亡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各继承人之间也可协商确定继承方式及份额。

    遗产是继承人继承的标的或对象,是继承法律关系的客体,不仅包括财产权利(积极财产),也包括财产义务(消极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