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四年半,四年没有夫妻生活,这样算分居吗?这样可以申请离婚吗?现在居住的房屋是婚后以丈夫的名义购买的,房款是婚前婆婆口头赠与的房屋卖了9.5万、结婚时我母亲给了我2万、他家给的彩礼钱剩了2万、婆婆又拿了5万,共同购买的,购买后婆婆口头说这房子归我俩。这样算夫妻共同财产吗?这几年他看病曾花了8万多元,当初大部是婆婆出的,但现在他们家说是我丈夫向他们亲戚借的,这算夫妻共同债务吗?他家不同意协议离婚,如果我申请诉讼离婚的话,还可以申请给付我什么财物吗? 结婚四年半,四年没有夫妻生活,这样算分居吗?这样可以申请离婚吗?<p><p>现在居住的房屋是婚后以丈夫的名义购买的,房款是婚前婆婆口头赠与的房屋卖了9.5万、结婚时我母亲给了我2万、他家给的彩礼钱剩了2万、婆婆又拿了5万,共同购买的,购买后婆婆口头说这房子归我俩。这样算夫妻共同财产吗?<p><p>这几年他看病曾花了8万多元,当初大部是婆婆出的,但现在他们家说是我丈夫向他们亲戚借的,这算夫妻共同债务吗?<p><p>他家不同意协议离婚,如果我申请诉讼离婚的话,还可以申请给付我什么财物吗?

离婚
2018-08-02 20:11: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起诉需要提交民事起诉状,还要准备起诉离婚需要的身份证、结婚证、财产方面的材料(银行存款记录、房产证等)、子女身份信息的材料(户籍、出生证等)。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一种是去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就离婚意愿、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问题有协商不一致的部分,就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是否判决离婚要看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比如有没有家庭暴力等法定离婚事由,没有法定离婚事由的话,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予离婚的,在6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