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从事机械加工行业,2018年07月25日,因机床设备故障导致没法正常更换工件,车间要求打开机床防护门到机床内部更换工件,但这样做违反机床安全操作规范,对操作者人身安全存在危害,本人以此为理由拒绝上班,第二天车间以矿工处理。本人提交书面材料上报人力资源部,并在机床没有修好之前没再上班。2018年07月28日,人力资源部通知本人2018年07月30日到人力资源部面谈。面谈时给出的答复是别人也这么做,不存在安全隐患,要对本人做出辞退处理,但却不开出辞退信,要本人自己提交辞职,表示是自愿离职,放弃赔偿。这样我该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19-04-24 17:53:5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