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河南省,爱人是是广东省,结婚证是在河南省的,现在我们可以在贵阳离婚证吗,谢谢!

离婚
2019-04-24 23:42: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第五十七条 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第六十条 当事人办理过结婚或者离婚登记,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离婚、丧偶或者复婚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婚姻登记证,可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 通常情况下,如果是领完了离婚证,则仅仅代表着双方的夫妻关系已经解除了,并不意味着财产已经分割完毕了。如果还有夫妻共同财产没有依法分配,则双方还是可以协商分配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依法分配。
  •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涉及债务追讨的情况需要具体分析。一般来说,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偿还;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