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男方,结婚二年了,由于双方感情不和,女方要求离婚,结婚时女方要六万彩礼给我们俩过日子用了,由于我俩共同创业不成功加上平时过日子给这彩礼钱花的差不多了,现在女方离婚后要求要这彩礼钱合法吗?可以不给吗?

离婚
2019-04-25 11:15: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司法解释规定,根据目前中国的国情,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1、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2、婚姻期间的获得的财产原则上认定为共同财产,为共同生活支出的费用为共同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因此,你为看病所借的债务应为共同债务。
  • 用彩礼钱买的房子离婚后房子怎么分配:从法律意义上说,房子还是原主人的。跟你们没有任何关系。法院在判决的话,一般会由你俩竞价,由价高者给另一方价款一半的补偿。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要看孩子多大,如果是两周以内的,原则上由女方抚养,但是如果女方不愿意抚养而男方愿意抚养的,一般会判决由男方抚养。
    两周以上的按照有利孩子成长原则来确定抚养权、十周以上的可以征求孩子的意见。
    是否判决离婚,法院要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来确定,如果法院认为你们之间感情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会判决离婚的。
  • 返还彩礼的范围主要限制在男女双方未结婚的情形下。如果男女双方没有登记结婚,男方给付的彩礼应该返还。如果已经登记结婚,结婚时间比较短或者确未共同生活,实质性的夫妻生活并没有开始,双方没有建立起夫妻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男方给付的彩礼应该返还。
    如果一方因彩礼的给付造成其生活的绝对困难,不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可以有条件的支持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诉讼主张;对于男方结婚超过1年以上的,原则上不支持一方要求退还彩礼的诉讼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