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节日快乐,十年前我未婚生子,没有办结婚证等法律手续,现在娃在陕西,11岁了,准备去XX上学,娃他爸要求我去公安局签字办去XX的手续,我们都各有自己的家庭,现在我不想影响我现在的生活,不去签字,请问我必须要去吗?我想他已经有自己的家庭了,她老婆不能签字吗?为什么非要生母签字?有时怀疑他找我是为了钱,我的日子也不好过,再说原来我们分开是他不负责,在XX还是深圳找了一个有钱女人,把我抛弃了!请您指教!我该怎么办?

2019-04-25 19:56: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非婚生子女通俗的讲则是私生子,我国对非婚生子女有特制规定。婚姻法中明确指出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权利同等,不能有骑士及危害。婚姻纠纷中涉及较多的是非婚生子女抚养权、非婚生子女抚养费、非婚生子如何上户口、非婚生子女继承权等相关问题。
    生父生母同居未婚生子的抚养费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承担非婚生子女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生父生母对非婚生子女有抚养义务。直到子女18周岁为止。
  • 办理结婚证需要准备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办理结婚证具体程序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 1、如果非婚生子女的父方或母方作为被继承人,生前留有合法有效遗嘱,那么按照遗嘱所指定的范围,由该非婚生子女继承属于其应当继承的份额。
    如果非婚生子女的父方或母方作为被继承人,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在其去世后,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对其遗产进行法定程序的继承。包括被继承人的父母(如果尚在世)、被继承人的合法配偶、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法定程序的分割原则为,对被继承人生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遗产。有扶养条件和扶养能力,而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少分或不分。
    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有权以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参与遗产的法定程序分割。
    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继承人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继承人之外的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适当分给其遗产。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0条、11条、12条、13条、14条、16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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