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投标是缴纳履约保证金,但出的保证金收据弄丢了,承包方要求写承若书给我

2019-04-26 02:27: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设工程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一般包括投标保证、履约保证、预付款保证、支付保证等四类品种,主要是为建设工程中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各类合同义务的履约保证。在建设领域保证环节全面引入保险机制,是世界通行的做法。
    履约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为了全面履行合同条款中,所承的条件,在施工前,用自己的流动资金抵押在建设单位用,不计利息,待工程全部完工后该款元、、并且全部履行合同条款时,建设单位将此款推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如果有违约行为,建设单位按事先拟定的数额扣除,余者返回施工单位。
  •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是,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投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 只要缴纳过物业费,物业公司必然是有痕迹的,一般情况下财务账目的档案保存期限不会低于五年(这其中包括业主缴纳费用的记录),您可以通过法院提取物业公司近三年的应收费用明细,从中提取您缴费的痕迹。
    另外,您也可以向法院申请物业公司提交您未缴费的证据,这样进行质证时法院就会要求物业公司提供财务票据进行查验了。
    最后,业主欠缴物业费,如果物业公司两年内为通过有效手段(文字)进行催缴的话,可以视为物业公司放弃,业主可以选择不交。
    如果这三年中更换过物业公司,新物业公司有义务与原物业公司交接业主缴费的财务账目。
    不能以未接收资料为理由拒绝查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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