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出院后工伤还没认定下来,但可以认定是工伤,出院后的伙食营养费,去医院检查费用,去医院交通费用,辅助器具轮椅拐杖都是我自己掏的钱,公司啥也没提,目前已经两个多月都花了一万多了,这笔费用是等工伤认定下来后找公司报,还是伤残鉴定下来后找公司报,依据在哪?报销,是否需要发票,没有发票如何报?

2019-04-26 09:26: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的方法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该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 如果因为车祸受伤经过鉴定被认为构成残疾的,可以依法获得残疾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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