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酗酒打人,我想离婚他不同意,签了协议,如果他在喝酒就轻身出户,这样的协议有法效力吗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我丈夫酗酒打人,我想离婚他不同意,签了协议,如果他在喝酒就轻身出户,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A

离婚
2019-04-27 02:35: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协议为例,夫妻之间要离婚,只签离婚协议,不去登记离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依据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拿手到婚姻证后,国家才承认你们是离婚了。

    下面是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因为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因此通常情况下因为一方酗酒而使另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的,法院会对双方进行调解,并不会立即判离。如果六个月后一方仍然到法院起诉请求离婚的,则法院结合实际情况可以判决双方离婚。
    但是并不能够以酗酒为理由,使一方少分财产。
  • 离婚涉及的纠纷较多,对于一般离婚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对于一些特殊情形,《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