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邻居打架,两方都有轻微伤,她方在医院住着,想让我赔偿医疗费,如果不赔偿医疗费,会拘留吗?

2019-04-27 08:41: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受害人轻微伤,警方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追究打人者违法的行政责任。但是对于民事赔偿部分,警方仅能够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受害人仅能就民事赔偿部分单独发起诉讼,维护己方合法权益。受害人,可以在民事诉状之中提出赔偿因被打所导致的损失,同时要求打人者书面道歉或登报道歉。最终由法院根据双方举证、质证、辩论和最终陈述的情形作出判决。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受害人轻微伤或不足轻微伤,会被警方依法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符合结伙殴打他人、多次殴打一人或一次殴打多人、殴打残疾人、孕妇、未满14周岁的人或60周岁以上的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3、受害人可以就因被打所导致的,合理的、必要的、与损害后果存在关联性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提出赔偿主张。
    4、如果事实证明受害人,对于自身损害的后果存在过错,可以依法要求减轻赔偿责任。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06条、119条、131条、134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9条、43条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7条
  • 医疗保险赔付办法:
    统筹基金设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第一次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为1000元。
    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累计起付标准为1500元。
    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由个人承担,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分段按比例支付。
    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部分,统筹基金支付
    0.8。
    住院医疗费10000元以上至25000元部分,统筹基金支付
    0.82。
    住院医疗费25000元以上至50000元部分,统筹基金支付
    0.83。
  • 打架致他人伤害,一般涉嫌“故意伤害犯罪”,其立案标准为“轻伤”,故不存在刑事责任。

    关于是否拘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要看是否初次违反治安管理。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关于赔偿问题:

    根据《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轻微伤,一般就是(凭有效票据的数额)赔偿医疗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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