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6岁贷款违约已经交了合同,但是合同上面写了要交2000块担保金,我没看见,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吗?

2019-04-28 06:26: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中规定,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采取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上述法院在被告即被申请人只缴纳少量保证金,并且没有其他担保措施的情况下解除财产保全是不合法的。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但应注意追偿时效。
    《民法通则》第81条第1款规定:“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担保法》第31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保证人的追偿权指的是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主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
    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如果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都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追偿权的范围大体包括:
    (1)为履行保证债务所支付的财产;
    (2)为履行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其他费用;
    (3)各种费用的利息;
    (4)保证人为履行保证义务而受到的损失。
  • 由谁承担违约责任,要看合同约定:  
    (一)如合同约定因购房者原因如不能及时提供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全、提供虚假材料致使银行按揭不能办理,导致双方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追究购房者的违约责任。  
    (二)如合同约定由于开发商的原因没有落实按揭贷款银行、没有及时报送按揭贷款材料等致使银行按揭贷款无法办理,导致双方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依据合同约定或者合同法的规定,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三)如是银行的原因,致使银行按揭贷款延期、贷款金额减少或者不能办理,双方一般会有补充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由购房者选择,要么由购房者在某个期限内补交购房款,要么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逾期不补交购房款的,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
  • 担保人在债务人违约的情况下如何办?一是要看保证方式,二是要看是否在保证期限内,如果在保证期间内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过了保证期间则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在保证期内债务人跑了,那么担保人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但是要承担多少责任还要参照债务人签订的合同或是经过协商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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