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全家是农村户口从去年2月份开始参加的城镇医疗保险,去年我父亲住院后出院是按城填居民报帐的,今年2月份所我也是同去年一样参加的城镇医疗保险,但是我户集所在地今年把我全家的城填医疗保险注陗了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保险赔偿
2019-04-30 10:44: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合作医疗,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
    1.1万元。
  • 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当事人是农村户口的,具备相应条件的可以按城镇户口赔偿。
    一般情况是,属以下情形之一,可以按城镇标准赔偿。
    1、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镇务工、生活;
    2、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不以农业收入为生活来源;
    3、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年龄女在55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上及未成年人;
    4、在城镇经商一年以上;
    5、户籍所在地基层组织系村民委员会,但本户已被征地;
    6、户籍属于成都五区农村户口,未被征地;
    7、外来务工的建筑工人,在一个或多个建筑工地连续务工超过一年;
    8、虽然居住在农村,但就职于某单位超过一年,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投保对象有:
    1、具有城镇非农业户口并在城镇居住的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城镇居民;
    2、因投奔子女户口从外地迁入市区的老人(迁入时间满二年);
    3、在城区内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在法定工作年龄范围内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4、城区内外来从事个体经营人员(在法定工作年龄范围内);
    5、没有参加新农合的城镇被征地农民(包括自理口粮户、已经征地没有办理手续的农民)等都可以以单位;
    6、家庭为单位参加城镇民基本医疗保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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