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被摩托车撞伤住院,事故责任书还没出来,目前医疗费用由双方垫付。请问医保是不是不报销交通事故的医疗费?摩托车交强险最高只赔付10000医疗费,请问保险公司还有没有其他赔偿项?如果肇事方以经济条件差为理由,无法赔偿怎么办?

2019-04-30 10:55: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遭受伤害需要治疗,如果受害人缴纳医药费存在困难的,那么治疗所产生的医药费应该由谁要支付呢。
    受害人一方可通过公安交管部门催要。
    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在交通事故认定书还没有作出前,受害人可以通过公安交通管部门向机动车方垫付足够的医药费。
    受害人应充分利用交通事故认定书还未作出之前的这一段时间,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后,再通过公安交管部门来催要医药费相对来说会比较困难。
  • 交强险是有责赔偿原则,意思就是只有负有责任,不论是全,主,同,次责,保险公司都要在交强险的限额内赔偿。。
    你父亲负同等责任,医疗费花了三万加上住院伙补费,剔除不属于医保用药的部分后,对方的交强险承担一万元,余下的部份对方按同等责任赔偿50%
    后续费用如误工,护理,交通,营养,残补等费用,在对方的交强险死亡伤残十一万的限额内赔偿,不超过十一万的话,由交强险全部承提,超过的部分对方承担50%
    能赔多少钱,根据你现在提供的情况无法计算,根据出险地道路人身损害伤害赔偿标准计算。
  • 交通事故赔偿费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1、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

    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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