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房产没有儿子的名字,我想变更为产权是儿子,我是永久居住,应该如何办理,收费多少

2019-04-30 15:11: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产权变更办理流程:一.登记要件
    1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4婚姻关系证明文件(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5配偶之间变更房屋权利人的协议(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二.税费标准
    1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80房屋元交纳;非住房,不收费。
    2印花税:房屋权属证书每本5元。
    3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三.办理机关为你所在地房管局产权科
  • 在办理房产证之前,首先要确定是否符合自行办理的条件。如果房子是一次性付款,或贷款已经还清,则完全可以自行办理。自己办房产证的费用如下:  
    1、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2、其它房产建筑面积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为300元,1000~2000㎡的为500元,2000~5000㎡的为800元,5000㎡以上的为1000元;如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3、印花税:印花税:分为“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和“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税率为万分之五,计税依据为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买卖双方均要交纳;“权利、许可证照”税目适用5元/件的定额税率,买方交纳。  
    4、契税:由购房人交纳。
  • 住房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
    遗产所有人去世,继承人需要凭遗嘱办理继承公证,再凭继承公证书办理继承过户,有了你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才是你的,
    不办理过户,没有你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和你没关系。
    《物权法》: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离婚后一方分割所得的房产应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按房产分割或夫妻离婚析产办理,提供下列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离婚文书(法院判决的)或(协议离婚的)并且离婚协议书要双方当场确认,不能双方到场的此协议书要经公证。
    3、本人身份证明,协议离婚的要双方的身份证明。
    4、房改房要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附图、和登记表复印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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