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外地驾驶报废车被查扣,驾驶证状态显示违法未处理,当事人在次驾车被当地交警查扣,将其车辆扣留,当事人去外地处理了违章,过了几天来处理当地违章,驾驶证显示状态吊销,问一下当地交警按什么违章处理当事人?谢谢!

2019-04-30 23:19: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遵循什么程序?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3)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一定要遵守程序。当场出具凭证,履行告知义务。
  • 哪些交通违章不能获保险赔偿
    1
    一、私有车辆用做营业用途(俗称黑车)。

    2
    二、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3
    三、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后驾车发生保险事故。

    4
    四、对于驾驶证方面的:无有效驾驶证的。

    5
    五、无有效驾驶证的。

    6
    六、所驾车辆与驾驶证上准驾车型不符的。

    7
    七、持军队或武警部队驾驶证驾驶地方车辆。

    8
    八、持地方驾驶证驾驶军队或武警部队车辆。

    9
    九、驾驶员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

    10
    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

  • 1.一年内有以下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4.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5.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6.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7.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两种酒驾行为:1饮酒后驾车,处暂扣驾照(1~3个月),罚款200元~500元。
    2.醉酒后驾车,由公安交管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6个月驾照,罚500元~2000元。  驾驶证扣多少分吊销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91号)第四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三考试。  如果不遵守以上法律规定,没有在十五日内到相关交管部门接受法律教育,就会在扣满12分的情况下吊销驾驶证。另外,出现以下几种违章扣分行为,会吊销驾驶证:  
    1.3个记分周期(也就是3年)内有醉酒驾车2次的会直接吊销,而且5年内不能重考。  
    2.交通事故逃逸,触犯刑法的,直接吊销,终身不能考!  
    3.不交罚款,被记录扣满12分,一定时间不去参加学习或技能考试的会直接吊销。  2010年4月1日起,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正式施行。根据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因此以上的3个记分周期也被改为1个记分周期内,就是一年内有2次酒驾行为,那驾驶证也被吊销了。具体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300元罚款,记12分;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记12分。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500元罚款,记12分;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记12分。  
    (三)一年内,机动车驾驶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