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总承包已按合同支付给劳务分包工程款,但劳务分包收取管理费后支付给挂靠其公司的劳务分包人挪用了工程款,导致无法支付工资,总承包需如何解决农民工工资

2019-05-01 07:56: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中华人们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六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二百七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百八十条 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第二百八十四条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第二百八十五条 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第二百八十六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一、工程款拖欠怎么办
    (一)工程款被拖欠解决方法一:行政措施
    1、资金审查政府有关部门应对建设单位上报的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尤其是投资能力的审查,严格执行先落实资金,后上项目的原则,严格审查上报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因主管部门审查不详,导致不良后果的,也要追究主管部门和主办人员的行政责任。
    2、项目审批政府有关部门对建设单位拟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定要严格遵守审批、审核程序,并委托在关咨询公司进行评估、审计,然后按行政程序审批,重大项目还可聘请国内外专家咨询。从而,避免出现重复建设及其他问题。
    3、市场整顿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经济秩序是建筑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各级计划、和建设部门都要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并把清欠工程款当作一项任务来抓。
    (二)工程款被拖欠解决方法二:经济措施
    1、工程担保工程担保主要有投标担保、改造担保、付款担保及分包担保。付款担保是指建设单位和承担担保的第三方与承包单位签订担保合同,保证建设单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一种担保方式。承包单位有权要求住所合同向第三方提供承保建设单位未支付的款项,以保障自己债权的实现。
    2、结算中心所谓工程结算中心,是指由政府或银行出面组织的工程结算交易系统,由结算中心根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验收计价等合法手续直接将工程款拨付给施工单位,这样既可以直接办理工程款拨付,还可以监控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减少拖欠。以上是对工程款被拖欠怎么办的解答

  • 1、合同管理。朝霞的分包单位应该和总包单位签订相应的分包合同,以明确双方的责权利。
    2、资质管理。项目分包也应该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资格。单位应报单位资质,人员应报相应的人员资格。特别是分包项目经理、分包单位的质量员、安全员、特殊工种操作人员。
    3、现场质量管理。对于分包,切不可放任自流,应加强质量管理,主要是从分包方案入手,分包的施工方案要经过总包审核才能报监理审批,实际施工时要按已经审批的方案实施,由总包方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才能上报监理检查验收。
    4、现场安全管理。分包单位的人员在现场施工应配有相应的安全员,服从现场总包方的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5、资料管理。分包方应配合总包方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6、要有相应的奖罚措施。总包方应对分包方制定相应的奖罚措施,以便加强现场管理。
  • 劳务分包合同虽然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而言较为简单,但其自身有一些特殊性。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根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3年8月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标准》范本的内容,结合承包人与业主签定的施工合同的具体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主要内容有: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4)质量标准。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6)标准规范。  
    (7)总(分)包合同。总分包合同应供劳务分包人查阅,但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劳务分包人要求可得到复印件。  
    (8)图纸,工程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9)项目经理。要求工程承包人及劳务分包人都要委派驻工地现场履行合同的项目经理。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1)劳务分包人义务。(这两项义务是合同的重心。)  
    (12)安全施工与检查。本范本约定的安全责任是过错责任。  
    (13)安全防护。这款指特定施工条件下,如:易燃、易爆地段、放射毒性环境中工作,所采取的防护措施及费用,该费用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保护用品由工程承包人负责提供。  
    (14)事故处理。规定发生重大事项的处理程序及责任认定。  
    (15)保险。指双方约定,施工现场内的工程承包人方的人员,设备、材料等由项目承包人自费办理投保工作。劳务分包方的人员及自带设备(少量的、辅助的)由其自己投保。  
    (16)材料、设备供应,本条款体现着劳务分包合同的主要特征。工程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劳务分包人根据图纸的要求提供,分包人要妥善保管。  
    (17)劳务报酬:有三种计价方法:A、固定劳务报酬;B、约定不同工程劳务的计时单价,根据确认的工程量计算;C、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在订合同时任选其一。还可以约定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调整的条件。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采取固定劳务报酬的,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根据工时或工作成果计算单价的,工程承包人应定时对劳务分包人的工时及工作成果及时进行确认。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1)施工变更。  
    (22)施工验收。  
    (23)施工配合。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5)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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