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前两天租了一个房间,签了租赁合同,付了定金。但因个人原因不想在租这个房间,可不可以退还定金。 在此过程中没有观看房产证及身份证是否属于本人。 如若房间属于房东,有什末办法能够退回定金

2019-05-01 08:39: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由此可见,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买受人因自己的原因放弃购买此房屋,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卖人不卖此房屋,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本案中王先生的情况就属于这种情形,按照法律规定,开发商应该退还定金。
  • 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除了支付违约金,还有损害赔偿、继续履行和其他补救措施。其中,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1 、支付违约金
    2 、损害赔偿
    3 、继续履行
    4 、其他补救措施
  • 根据《合同法》第232条之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这就是不定期,或者通俗的无期限、无固定期限,的租赁合同。在不定期租赁中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但出租人(房东)需要合理通知对方。而且不定期租赁合同,有很多的形成原因,有一开始就没有书面约定期限,也有一开始书面有租赁协议,但后来协议到期而双方愿意续签,但采取的是口头续签的办法。

  • (一)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的定金。

    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一般来说,我们在签订认购书或意向书时约定交付定金作为签订正式合同的担保,这种定金就是立约定金。如果因一方原因导致没有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适用定金罚则

    也就是说,购房者交了定金但又不想买房,那么开发商可以不退定金。如果开发商收了定金但不卖房,要双倍赔偿定金。但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所谓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主要有银行按揭未获批准等第三方原因或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并未在房屋认购书或意向书中约定的情况等等。这里提醒购房者,如果能证明开发商不卖房导致自己的损失大于双倍赔偿的定金,还可以主张开发商赔偿损失。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定金。

    正式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定金一般分两种情形,一种解约定金;另一种是违约定金。

    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对定金的性质进行约定。

    因为购房合同一旦签订就生效,约定不同性质的定金,法律后果是不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