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一工地干技工,因吊车司机把吊混凝土的罐不慎掉下来,我老公为跺其把脚扭伤,至今己二十多天没干活,老板又不赔偿误工费,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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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
交通事故,双方可以就赔偿问题协商解决,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
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被侵权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
《
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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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误工费赔偿标准:由单位按受伤前的月工资标准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最长期间不超过24个月。 另外工伤还涉及的赔偿内容如下:
一、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报销;
二、住院期间护理费:治疗期间至评残前由用人单位支付,评残后由基金支付;
三、交通食宿费: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残疾待遇标准;
(一)、一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90%发放;(基金支付)
(二)、二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85%发放;(基金支付)
(三)、三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80%发放;(基金支付)
(四)、四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75%发放;(基金支付)
(五)、五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70%发放;(基金支付)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12个月计算
(六)、六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60%发放;(基金支付)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10个月计算.
(七)、七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2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15个月计算.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8个月计算.
(八)、八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0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12个月计算.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计算.
(九)、九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9个月计算.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4个月计算.
(十)、十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6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计算.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2个月计算.
五、生活护理费;
1、完全不能自理;每月按全市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50%支付;
2、大部分不能自理;每月按全市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40%支付;
3、部分不能自理;每月按全市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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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误工费由所在单位负责。
按《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满一年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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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实践中一般以(每年5月份左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会对本辖区相关数据作出的统计(引用统计部门)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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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