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老公目前准备离婚。老公有一套婚前付首付买的房子,贷款尚未还清,产证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现在为保证离婚后孩子的利益,我想把孩子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去,可以吗?是否要交税,需要交哪些税?加上孩子名字后,不管孩子是否满18岁,是不是都意味着孩子有此房产一半的产权?将来离婚后,如果孩子还未满18岁,老公要卖这套房子,是不是必须要孩子同意?

2018-08-06 11:48: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新房产过户费按照如下标准计算:

    契税:缴纳人:买方; 房屋面积90平米以下(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房屋面积在90-140平之间(首套房):缴纳房款的
    1.5%;房屋面积大于140平或二次购买(不论多大面积):缴纳房款的3%;

    营业税:缴纳人:卖方; 房改房、商品房、普通住宅,房产证年限不满两年:缴纳房款的
    5.6%;房产证 年限两年以上:不用缴纳营业税;

    营业附加税:营业附加税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缴纳人:卖方; 房产证年限不满两年:缴纳房款的
    0.56%;房产证年限两年以上:无需缴纳;

    个人所得税:缴纳人:卖方; 房产证年限大于5年且为唯一住房:免交个人所得税;房产证年限不满5年或不是唯一住房:缴纳房款的1%;

    印花税:缴纳人:买卖双方; 不论房产证年限与房屋面积:双方各缴纳房款的
    0.05%;

    测绘费:测绘费缴纳人:买方; 缴纳费用:
    1.36元/平方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缴纳人:买方
  • 产权房是指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的房屋。业主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并且,业主还可以将该房屋进行抵押贷款。在房地产登记机关,业主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人。
    业主的房屋可以自行出租、出售,也可以继承、赠与。
  • 孩子未成年前提,房管部门不会受理未成年人名下住房卖掉过户的申请,原因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除非孩子父母一起出具卖掉住房,是为了孩子医疗,学习,生活等必需的证明,该证明需要房管部门认可,才可以有父母持有孩子出生证明,父母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孩子的房产证,代替孩子签字办理过户,《房屋登记办法》: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
    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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