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额担保的决算日
决算日是指当事人约定的决算期到期日,而不是最后一笔债权的发生日。此外,即使在约定的决算期间内,实际发生的债权总额超过最高限额,也不影响保证人在该最高限额内承担保证责任,只要截至决算日当日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小于或等于该最高限额。
担保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
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
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对于此种情形,保证人的书面通知到达债权人之日即为决算日。
还有一种情形是保证合同中约定了决算期,在
合同履行过程中,债权人与保证人协议终止保证合同的,
合同终止之日即为决算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