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首先非常希望您能帮我解答困惑,谢谢您!我是女方,30岁,从事会计工作,月薪3千多,男方33岁,从事安全员工作,月薪7千,结婚6年,有一个男孩,5岁,2015年老公以单身名义注册陌陌,找了一个离异女士,他们相处一年多,老公给女方还信用卡,我有打款记录,他们开房和同居次数我大概知道,最终被那个女士发现他有家室,我现在想要起诉离婚,房子是男方婚前付了10万首付,其余按揭,有8万存款,再没有其他共同财产,请问如果我要以他出轨起诉离婚,财产和孩子该如何分配?男方不太想要孩子,去年有次因为家庭矛盾男方主动提出离婚,写过离婚协议,是男方写的,孩子归我,房子我和孩子有十五年的居住权,我要求房子过户给孩子,男方不同意,最终没达成协议。请您帮忙解答。谢谢!

离婚
2018-08-06 14:06: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财产分割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当事人通过订立协议和平友好地分割财产,没有纠纷。另一种是当事人在离婚时就财产分割产生重大分歧时,请求法院判决分割财产。
    法院判决分割财产时,主要有如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 离婚时房产分配可能情况:
      
    一、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或者由他人明确赠与一方的,归个人所有;
      
    二、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双方可以约定分配,协商不成,原则上平均分配;
      
    三、房产由一方婚前贷款购买,并登记于首付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可以协商归属,协商不成,归首付方所有,对另一方补偿;
      
    四、离婚时一方有过错的,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由法院判决。
  • 你好,出轨导致离婚并不一定会影响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对于因一方违背夫妻忠实义务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通常在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对无过错方会适当多分财产,如果能证明一方与第三者有同居行为,还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你可以起诉离婚,财产原则上平分,你丈夫出轨你可主张多分,孩子问题你可以主张抚养权,法院会根据哪方对孩子成长有利来判决抚养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