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老公2010年结婚,2011年有了宝宝,当时家里面临拆迁,同年11月份拆迁,当时户主是叔叔,方源属于公房,户口本只有叔叔,婶婶,公公,婆婆,我老公,到最后我和儿子没有份额,说是公房不是私房,拆迁性质不一样,我只想问下我和儿子有没有拆迁的份额。谢谢

2019-05-03 13:19: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拆迁的私房是婚前财产,该房子在婚后拆迁所得的安置房(包括用动迁款购安置房)亦属婚前财产,男方无权分割。男方以女婿身份所得的动迁款所相应的安置房的份额应属婚姻存款期间所得的财产,应予分割。
    02年的房子显属婚前财产,不能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 办理结婚证规定是手续证件齐全前提,当场可以领到结婚证。
    涉外婚姻,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到中方公民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申请办理。外方当事人需要出具有效护照,所在国家无配偶公证书,中方公民需要出具身份证,户口本。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离婚同居,户口:在当下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说明情况,出示离婚证,然后开个户籍迁移证。带着户籍迁移证然后回老家,出示老家房产证明、宅基地证明或者村委会、社区相关证明或者老家家庭的户籍本就可以迁回户口。
    具体得先去派出所户籍科去咨询,每个地方的规定都不一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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