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离婚协议书上房子归女方,现在女方的户口迁移了,修乡村路碍事,房子被扒到了,宅基地,还属于女方吗

离婚
2019-05-03 16:39: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 夫妻双方离婚的情况下,关于户口,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一是分户,二是可以迁回户口。分户、迁移通产过来说具有下列两点:
    (一) 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 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 离婚后户主可以变更,带身份证和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变更。
    离婚后男女双方的户口可以自愿迁移,也可以不迁,没有强制性规定离婚户口一定要迁走。
    只是不迁户口的话,离婚后各自使用户口可能不方便。房产分割和户口没关系,要看房产证是是否有女方,房产是否为婚内共同财产,如果有就属于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 如果是独子,没有遗嘱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继承,属于夫妻共有,你应当分得。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