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4年10月31日被执行人向我借伍万元借款议定12月底还请,并付利息一万元,以其私营矿粉厂内矿山担保抵帐,当时其厂内矿石价值7O万余。11月2O日因恶意透支信用卡被执行人被坐牢至2O18年12月9日择放,本案于二O一五年11月5日法院到牢中调解至今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请律师代理办案

票据纠纷
2019-05-03 18:01: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透支卡如果恶意透支则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你贷款的12万还不上,目前只能以民间借贷起诉你还款。
    至于你说的有精神分裂症,只有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在精神正常的情况下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 恶意透支行为有两种:一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短时间内持信用卡在不同的特约商户、银行网点频繁消费、取现,每次取现的金额都在规定的限额内,最后形成大量透支,再携款潜逃;二是假冒名字、伪造身份证、私刻公章开户,来骗领信用卡,达到恶意透支的目的。信用卡恶意透支,作为联系人要,不应负刑事责任。
    但是联系人为犯罪嫌疑人袒护遮掩的,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 您好!当事人恶意透支信用卡,金额达60万元,如果在三个月内不能及时归还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办理信用卡不需要担保人、因而也不存在更换担保人一说,只要符合办信用卡规定可以申请办理,如下:  
    1.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到65周岁之间;  
    2.收入、资产要求: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3.信用、能力要求:有良好的信用和按时还款付息的能力;  
    4、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提供各种证件的原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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