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在厂工作十年交社保十年了厂现在结业我应得什么补尝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5-03 19:12: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职后,如果在规定劳动仲裁时效内,可以要求公司补保险。
      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就有义务为劳动者办理社保登记,缴纳社保费,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因此当事人一经发现自己没有社保,可以向社保局举报,要求其补缴社保费
  • 我国法律规定了,不论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则就应当能够由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相关的社保。但是如果劳动者同用人单位协商后用人单位仍然不缴纳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护自己合法权利,单位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可以由劳动者依法起诉。
  • 新劳动法中“连续工作满十年”应该怎么理解:企业经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 机关、事业单位为有别于企业用"工作年限",实际上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的含义和作用是相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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