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有关著作权保护以及外观设计方面的问题。 如果某外企就该企业的一系列产品在外国申请了一系列的外观设计,但没有向中国申请。该外观设计非常美观,一中国企业在同系列产品上都抄袭了该企业所有产品的外观设计。 问一,因为该企业在中国没有外观设计专利权,所以无法用外观设计专利权来进行保护,那么此时能否用著作权来进行保护?因为该产品的外观设计非常精美,并具有独创性。可否使用著作权中的产品的设计图来进行保护? 问二,如果其他行业的企业在不同产品上使用了该外企的包装时,要用什么法律来进行保护?

企业法律顾问
2019-05-03 22:12: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专利公开前后如何保护这个问题,一般措施有:
    1、首先确定自己的专利权的法律状态是否有效(是否过期?是否按时缴费?)。只有有效的专利才可谈保护。
    2、对于有效的专利,分析专利的权利稳定性,即:调查在自己的专利申请日期之前,是否已有在先的类似技术存在,可以通过专利和文献检索来进行基础调查。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专利权人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成本去维权,却反而被侵权者找到了专利不具备新颖性的把柄,将专利权无效掉(这是应对专利诉讼的惯用手段),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投入。如经过调查没有发现在先技术存在,则可以较为安心地投入维权工作.
    3、明确专利的保护范围(地域范围,技术范围)。地域性是专利权的特征之一,即:专利权在哪个国家申请,就在哪个国家生效,一项专利可以在多个国家/地区申请。技术范围在这里指搞清楚专利的权利要求保护的创新点的范围。明确地域范围、技术范围是有的放矢地进行维权的重要前提条件。
    4、专利监视。对于在自己专利申请日期之后的专利和科技文献定期进行跟踪检索,并关注市场上的相关产品技术,监察是否有与自己的专利保护范围相重叠的后续技术,及时发现涉嫌侵权的后续专利或产品技术(这里要注意:监视的地域范围主要是专利生效的国家)。(这项工作非常重要,需常态化地开展才能为及时有效维权)
    5、专利侵权分析。将自己的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与涉嫌侵权的后续专利或产品技术方案进行对比分析,判断侵权是否成立及侵权范围
    6、通过法律诉讼或谈判的形式获得对方的侵权补偿。
  •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外观设计必须与产品相结合。必须以产品的外表为依托,构成产品与设计的组合。  
    2、外观设计必须能在产业上应用。必须能够用于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或生产。如果不能用工业方法复制出来,或者达不到批量生产要求,就不是意义上的外观设计。  
    3、外观设计富有美感。外观设计解决的是产品的视觉效果,而不是技术思想。这一点与相区别。  另外,根据《专利法》规定:  第二十三条授予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第二十七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
  • 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 我国专利法第23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这就是说,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是新颖性和独创性。同时,我国专利法又对外观设计作了如下的定义,即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这就是说,外观设计必须富有美感,并且能在工业上应用。因此,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的应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
    必须具有新颖性。
    新颖性是外观设计获得专利权的基本条件,就是说,获得专利的外观设计必须是前所未有的。我国专利法规定,对新颖性的判断:其时间标准以申请日为准;其地域标准,出版物上的公开采用世界标准,使用公开采用国内标准。也就是说,获得专利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且不相近似”。
    (2)
    应具有独创性。
    许多国家把外观设计是否具有独创性作为是否授予专利权的一个条件。独创性主要是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的外观设计相比应具有明显的特点,或者说“不相近似”。判断两个外观设计是否近似,应比较使用外观设计的同类的两个产品,看他们从整体上是否相似,对于近似的外观设计不能授予专利权。
    (3)
    应富有美感。
    世界各国对是否具有美感作为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规定是不同的。美国、英国等并不把是否具有美感作为是否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一个条件。而德国、日本等国则将其人作为是否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一个条件。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外观设计应当富有美感。
    (4)
    应适于工业应用。
    由于外观设计专利的目的是促进商品的交流和经济的发展,因此,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必须适于在工业上应用,即能够用工业生产的方式将外观设计置于产品之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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