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车撞了别人的摩托车,我负全责,摩托车驾驶员没有取得驾照,属于无证驾驶,请问摩托车驾驶员需要负责任吗,在线等,谢谢

2019-05-03 23:10: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交通管理局以前发布的现仍有效的法律文件规定,“无资格驾驶的状态”包括以下七种状态:一是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是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三是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四是通过非法程序取得驾驶证的,五是使用失效的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六是在某段时间内丧失驾驶营运机动车资格的驾驶人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七是驾驶机动车时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上述七种状态即为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规定的“无资格驾驶的状态”,也就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无证驾驶”含义。
    换言之, 按照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开车不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进行责任划分,肇事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以及对死者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交警部门认定肇事方承担全责或者主要责任,肇事者就构成交通肇事罪,量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需要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死亡赔偿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警察无法认定责任 需要搜集证据 到法院起诉 参考 如下法条 主张对方赔偿。 第二十六条 交警部门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人民法院也无法认定当事人过错的,如事故发生在机动车之间,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同时可根据双方车辆状况、受损害的程度,在10%范围内予以适当调整;如事故发生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机动车应承担60%-70%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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