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因为穷,经朋友介绍,去一家手机店借款。说是借2000还3500,然后莫名的签了手机分期合同,我还了3500块钱,可是那手机分期现实还有10个月没还,他们说我涉嫌诈骗,可是我并没有拿到手机,我只是跟那店家借了2000块钱,我该怎么办?如果协商不了我能否报警起诉?
消费者维权
2019-05-04 00: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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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相关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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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分期付款,没有还清有可能会被起诉,被起诉不一定会坐牢,只要没有采用虚构事实等非法手段进行非法占有,就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诈骗,不会坐牢;
建议如果被起诉积极应诉,最好能和卖方调解处理,买手机分期付款通常是要还的,不还是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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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诈骗,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当地的公安部门进行报警,向警察人员提供有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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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