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欺诈或者胁迫而造成买卖合同被撤销,如何分析其中的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是否有效?

2019-05-04 08:0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能否撤销须视情况而定。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则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1.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的合同。
    2.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则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3.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的合同。
    4.总结:属于可变更、可撤销还是无效的合同,看是不是损害国家利益。
  •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公约规定,发盘未生效之前,可撤回。
    第22条规定,如果撤回通知于接受原发盘通知应生效之前或同时到达发盘人,接受得以撤回。
    发盘在未接受之前,可以撤销,如果撤销通知在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前送达受盘人;规定了有效期的发盘不得撤销;受盘人有理由信赖该发盘是不得撤销的,且采取了行动的发盘不得撤销。
  • 二手房买卖合同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以及在订立合同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针对二手房房买卖合同能够依法请求撤销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对房屋的单价或面积存在重大误解;
    2、对房屋的使用年限存在重大误解;
    3、对房屋的性质和用途存在重大误解;
    4、房屋销售代理商利用自己的经验,与房屋买卖的个人签订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的合同,应作为显失公平的合同,另一方可请求撤销该合同。  
    二、普通合同可撤销的情况有哪些?  合同可撤销是由于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内容有瑕疵,从公平原则出发法院允许当事人提出变更或撤销。《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关于重大误解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amp;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amp;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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