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仓库管理人员,合同没到期,辞职不干!厂里要起诉我,我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2019-05-04 15:33: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劳动者享有选择职业的权利,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就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该权利是法定权利,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加以限制或剥夺。用人单位为限制劳动者“跳槽”,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中规定劳动者交纳押金或支付巨额赔偿金,该行为的性质是以特别约定排除或限制劳动者的合同解除权,是不合法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合同条款属无效条款。所以,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劳动者行使解除权而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合同未到期辞职也是可以的,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至于赔偿问题,一般来说是不用赔偿的,在下面的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劳动者向辞职,最多三十天就可以离职。公司应该积极和劳动者协商,如有工作需要可尽力挽留。如劳动者坚持辞职,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核算他的工资,审查他的财务和业务账目,做好工作交接。
    如果有竞业限制和培训费情况发生,单位还可以扣除部分违约金。由于是自己辞职,公司不用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 步骤如下:

    一、劳动者在维护权益时,去劳动仲裁进行申请,劳动仲裁受理的条件是,需要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有劳动合同,那么毫无疑问,仲裁委员会直接就受理。但是大部分的公司并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针对未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首先就需要先准备以下证据,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转账记录
    2.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有会更好)

    3.考勤记录

    4.同事的证人证言

    5.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

    6.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7.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装、工作卡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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