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房交易,已过户卖房质押贷款,银行已放款,尾款逾期不结清,合同约定收房,可行吗

2019-05-04 23:40: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合同签订以后,它便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的各方都必须严格遵守,认真履行、不能单方面随意变更或解除,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如果售房首付逾期违约了,至于售房首付逾期违约金赔偿多少,那要看合同中有无违约金的约定,另外也可与开发商协商。
    如果您购买的是二手房的话,那也要看合同中是如何规定的,一般来说合同签定后,你所交的中介费是不退的,过户费可退(未完成过户手续),所交给房主的定金是不退的,但首付款可退。
  • 买房人缴纳逾期违约金主要看双合同双签订合同关于买房逾期付款需要缴纳违约金条款违约需要缴纳违约金根据高民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解释第十六条规定事约定违约金高由请求减少应违约金超造损失30%标准适减少事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损失由请求增加应违约造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买受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两种:
    1、逾期期限双约定期限内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期限超约定期限选择:
    (1)合同继续履行买受应支付逾期付款、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买受应支付违约金;
    (3)双另约定相关知识延伸阅读:逾期付款发商能拒绝交房
    1、发商行使履行抗辩权发商逾期付款由行使履行抗辩权拒绝交付房屋即所谓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负先履行义务事届期未履行义务或适履行义务履行义务事享拒绝履行或相应履行要求权利所谓双务合同指双事义务互待给付或价关系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双务合同买房付款义务发商交房义务买卖双履行义务期限别届满、届至履行抗辩权实质先履行义务违约抗辩
    2、发商行使履行抗辩权立情况买房未能约定期限内支付部购房款发商根据《合同》第六十七条规定先履行抗辩权拒绝交房;买房已经约定期限内支付部房款发商拒绝交房抗辩予立
    3、买房卖房具备房屋交付条件情况行使安抗辩立 买房否卖房具备房屋交付条件依据《合同》第六十八条规定行使安抗辩权拒交购房款呢?其实《合同》规定安抗辩权行使条件必须确切证据证明卖房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丧失或者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其情形房屋具备交付条件属于四种情形
  • 银行二手房贷款流程是什么,需主要哪些问题,;  
    1、二手房贷款流程中应注意评估价与最高贷款额。二手房贷款银行放贷时采用合同价和评估价取得的原则,取两者之间的低值乘以贷款成数,即为房产的最高贷款额度。  
    2、二手房贷款流程中应注意贷款成数和利率。目前,各银行对于二手房贷款政策是首套住房首付四成、利率下浮15%;第二套房首付六成、利率上浮20%的政策。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均按照
    3.87%来执行。  
    3、二手房贷款流程中应注意竣工年代与贷款年限。银行审批贷款过程中,通常会把房产证上的竣工年代作为影响借款人申请贷款年限的主要条件,一些银行目前的政策是“房龄+贷款年限≤30年”。  
    4、二手房贷款流程中应注意贷款银行的选择。各商业银行服务特色不尽相同,贷款品种也有所差别。如果借款人选择常见的房贷产品,就要综合各银行网点数量、还款的便利程度和工资发放银行等条件来选择。  
    5、二手房贷款流程中应注意还款方式的选择。银行还款方式主要分为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两种方式。前者适合教师、公务员等收入稳定的工薪阶层;后者适合前期能够承担较大还款压力的贷款人群。  
    6、二手房贷款流程中应收入证明与还款能力。收入证明一般是借款人所在单位开具的收入状况证明,如果申请人已婚,一个人的收入证明低于其月供,则可以夫妻双方同时开具收入证明来申请二手房贷款。除此以外,大额存款、债券、房产等也可以作为收入证明。  
    7、二手房贷款流程中应注意借款人自身相关情况。个人信用情况直接影响银行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评估。目前信用档案主要包括:信用卡、房产抵押贷款和其他各类贷款。
  • 逾期还款的利息是否可以按照借款单上约定的借款期内的利率计算,此应该分三种情形处理。  
    一、如果属于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的借贷纠纷,债务人违约的,债权人因其违约而造成的损失主要是依银行逾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及因追讨而支出的费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息比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稍高,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债务人亦可以预见,在债权人主张的情况下,如果借款单上的利息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率的规定,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如属民间借贷纠纷,债务人违约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故只要借款单上约定的利息没有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人民法院均可以予以支持。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及基于公平原则,在双方约定的利息低于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以补偿债权人的损失,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支持。  
    三、如果借款合同无效的,无效合同自始无效,不存在违约,故不管是否逾期还款,均应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赔偿利息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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