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造成的交通事故,对方人没事,但是对方要求赔付务工费,精神损失费,车船费合理吗

2019-05-05 12:49: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受害方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也就是说离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这是为了维护我国新型的夫妻关系,保护离婚时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惩治重婚、婚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离婚都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向过错方请求精神损失费赔偿需要一些法定的情形。

    根据离婚的实际情况,离婚在一些特定的情况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的。只有在婚姻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时候,受害方才能够请求精神损失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交通事故中有的按伤残等级赔偿,按每一级5000元计算。
    精神损失费由保险公司在理赔范围内支付。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概述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交通事故,一般称道路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辆在运营过程中,因有关人员实施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构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一般应具备以下要件:
    (一)交通事故须在道路上发生
    这里的道路一般专指公路、城市街道以及公共广场、停车场等。
    在院内通道、乡间小路上发生的事故,不构成交通事故,应按一般的损害赔偿案件处理。
    (二)受害人须有损害
    损害包括人身伤亡损害或财产损失,且这些损害与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
    (三)致害人须有交通违章行为
    致害人一般是引起交通事故的车辆驾驶人员,也不排除其他人员。在道路上运行或通行时违反交通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即为违章行为。
    (四)致害人须有过失
    因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致害他人构成刑事犯罪,应承担刑事责任,故承担交通事故民事责任的,心理状态只包括过失。
    且过失采推定形式,即致害人须证明自己无过失方可免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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