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果6年后买房子,女人一直在家带儿子,因此,买房的时候女方没拿出钱,离婚算夫妻共同财产不

离婚
2019-05-06 06:21: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法解释
    (二)》第11条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均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夫妻双方的房产在确定为共同财产时,则可以在离婚时依法进行分割。具体的分割规则我国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一般而言,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并且房产证上是双方的名字,则平均分割即可。
    但是如果房产证上是一个人的名字,而实际上却是两个人共鸥汀出资的情况下,则可以依法由一人单独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但是需要给对方支付一定的金钱补偿
  •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
    1、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
    3、因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4、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6、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对于夫妻的共同债务,通常是由夫妻双方通过共同财产来进行偿还的。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