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公司提出辞职报告,辞职时间是七月十五号到八月十五号,公司让我提前半个月走人,工资什么时候结算

2019-05-06 18:31: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公司没有侵犯自己的利益,自行提出辞职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提前30天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申请辞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我们注意的是“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是维护我们个人利益的前提,辞职后可以获得劳动合同内的工资,也就是自己停止工作的前一天的工资都能拿到。
    2.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提出辞职
    如果我们提出辞职的原因是公司的过错,除了可以获得劳动合同期内的工资,职工还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过错主要有几种情况:拖欠职工劳动报酬、未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某些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用人单位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致使职工主动辞职,职工可以获得工作年限x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个人擅自离职
    如果我们没有向公司提出任何辞职申请而擅自离职,不但得不到经济补偿,甚至有可能要赔偿用人单位因你的离职造成的损失,所以,建议大家辞职的时候一定要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提交辞职申请,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 如果劳动者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辞职到期以后,用人单位是不能克扣劳动者工资的,如果劳动合同中有约定有关年终奖的,用人单位是不能扣除劳动者年终奖的。  是否发放年终奖,属于用人单位的工资自主权,但是如果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规章制度里有员工年终奖数额或者计算方式,且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应该得到相应的年终奖金。在实践中,如果劳动者想保护自己的“年终奖”,就应该和用人单位签订周密的劳动合同,并对年终奖进行细致约定。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37、
    38、
    46、
    47、50条。
  • 劳动者离职后,对工资有争议,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根据《劳动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首先要选择申请辞职的时机,尽量防止急辞职,因为急辞职,如果单位以必须提前一个月的理由,员工硬走的后果就是需要承担损失,并且单位不愿意配合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