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户口无关,符合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所谓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就是非自愿失业。按照劳动保-障部《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等有关规定,非本人原因中断就业的人员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
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