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20年,男方赌博欠债,后来不知悔改还赌了好几次。房子已经抵押给银行了,结果男方为了躲债经常不在家,而且不肯支付每个月银行催付的钱。说是出去做工程,能挣大钱,总是找不到人。想离婚,男方却不同意。怎么样做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权益?目前还有一个正在读大学的女儿。女儿跟父亲不亲

离婚
2019-05-07 12:43: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赌债不受法律保护,如果诉讼解决的话,有证据证明是赌博输给对方的债务,法院肯定判决债务无效。(但是如果是向第三人借款后用于赌博,这个债务是有效的。请注意二者之间的区别)  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作为赌博本身就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我国《民法通则》所规定之债乃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而产生。①依法律规定自不言说,然依据合同约定,此合同亦必须依法成立方可受到法律保护。然而赌博乃违法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因而其为无效法律行为,自始即没有法律拘束力。自始就没有产生债权,那么又何来债务。  所以,赌债是一种非法债务。其非法性在于对于赌债的产生并不是依据法律而产生的。我们之前所论述的债是指依法成立的以债权和债务为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对于非法所成立的债,首先其不能称之为法律上的债;其次,它自然也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严格来讲,赌债不是债务,它是不法原因造成的另一方当事人的给付负担而已!此种负担的给付不受法律强制力的控制。
  •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包括因购置生活用品、修建或购置住房所负的债务,履行抚养教育和赡养义务、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
  • 男方不同意离婚,可以起诉离婚,婚外情是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女方可以起诉离婚要求男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下列情形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2005年3月国家教育部公布新版《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了大学生结婚需经学校同意的旧规定。教育部有关官员同时强调,学校不干预和不禁止,不等于教育部门提倡在校大学生结婚。
    新《规定》于今年9月1日生效,意味着从新学年开始,中国大学生只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即可登记结婚。  但是不禁止在校大学生结婚,并不表示提倡他们结婚。大学生处在学习的大好时机,限制大学生结婚的出发点是保障大学生更好地实现求知权,“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
    ”大学学府与社会上其他机构有本质区别,如果大学生在学校组建婚姻家庭,将会给高校教育制造麻烦,婚姻家庭的拖累,会大大限制知识的获取和自身素质的提高。目前我国很多大学虽说是实施学分制,但并没有像国外那样是完全的弹性学制,学习时间不太自由。
    经济方面等结婚的条件也不成熟,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大多数学生还要向父母要钱。如果结了婚,那么经济来源、住房等生活问题也随之而来,都会困扰学生、家长和学校。  大学是人生学习的黄金时期,而且社会压力、学业压力较大,年轻的大学生思想趋于成熟,思考问题趋于冷静,不要过早步入婚姻。
    婚姻更多的是责任和义务,草草结婚,很可能是学业、婚姻都一无所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