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借了十万,借条上没有还款日期,只口头约定,到期不还怎么办?

2019-05-07 17:50: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发货清单、借条、欠条、录音录像等可能反映其支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
    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
  • 借条上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债务人可以随时返还;债权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若是债权人主张约定11年年底还清债务的,应当出具相关证据。且债权人这样主张的,若无中断诉讼时效的证据,则已过诉讼时效,债务人可以主张诉讼时效抗辩。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的返还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借贷行为往往发生于亲戚朋友之间,碍于面子,或者数额不大,经常没有要求出具书面的借条或借据。大多数情况下,即使没有借条,债务人也会按时还钱。但也有少数情况下,债务人并不领情,反而利用没有借条一事,进行赖账。
    如果真的出现这种情况,没有借条也能讨回债务吗?
     至于如何取证或者固定证据,这是很有讲究的一门学问,实践当中也是方法各异,不同的个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或者死板地采用一贯的方式,例如有些案件适合采用证人作证、录音等方式,有些案件则适合进行“证据诱导”即使用一定的方式让债务人主动出示相关证据。
  • 借条上没有约定还款日期,但是约定了担保期限,并且本案对于保证的类型没有特别约定,可以确定是连带责任保证。 应当在2017年3月20日之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这个要求保证人还款的类型可以是直接起诉到人民法院,也可以是催款律师函或催款通知书(注意留存证据)。
    如果是通过催款律师函或通知书的形式要求保证人承担还款责任的,自该律师函或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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