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衙父母给我一处房子 , 现在我要和我的丈夫离婚 ,男方有权和我分房子吗?

离婚
2019-05-08 00:07: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父母出钱,仅登记在一方名下,为该方个人财产,涉及装修的款项,可折价补偿对方;
    2、店面有你和男方出钱,一般会各半分割; 3 05年父母盖的房子,登记在你名下,他无权主张分割。 附:离婚案件举证要点
    (一)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
    1、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登记书、复婚证;
    2、离婚证、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3、劳改、劳教单位的证明信;
    4、有代理人的,其代理人身份的证明和代理事项、权限、期限、形式的委托书。
    (二)当事人婚姻基础方面的证据:
    1、婚前相识、相恋经过的自述及介绍人的证言;
    2、有关物品、信件;
    3、包办、买卖婚姻的证人证言;
    4、婚后情况自述、邻居证言。
    (三)证明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的证据:
    1、草率结婚的自述及有关知情人证言、婚后仍无感情的陈述;
    2、一方或双方有虐待对方亲属的事例,有关人员的证言;
    3、证明一方骗婚的证据;
    4、包办、买卖婚姻的事实、证言,物证;
    5、人民法院对一方的重婚认定法律文书,通奸、赌博、酗酒的证明,一方被判长期徒刑的判决书;
    6、公安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人民法院对一方失踪的判决书;
    7、县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诊断书;
    8、婚后分居的证明;
    9、其它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
    (四)证明离婚财产的证据:
    1、双方各自财产的来源证据,财产取得时有关证人证言;
    2、共同生活期间取得财产的证据;
    3、子女各自财产的证明;
    4、房屋产权的证明、合资建房的证据、证人证言;
    5、个人债务及家庭债务的证据。
    (五)证明子女抚养能力的证据:
    1、双方的经济收入证明;
    2、双方教育水平的证明和生活环境优劣的证明;
    3、确定抚养费的参考材料。
    (六)女方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起诉离婚的证据应具备以下规格:
    1、通奸怀孕;
    2、淫乱或卖淫怀孕;
    3、非法与他人姘居或重婚怀孕;
    4、分娩后一年内下落不明的证明。
    (七)对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离婚的必须具备下列规格:
    1、被告患有精神病且无法治愈的医院证明;
    2、被告因犯罪被判刑的判决书;
    3、被告与他人通奸或淫乱、卖淫,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或有关人员的证言、被告的陈述。
    (八)其它原因的证明。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离婚时,房屋的归属及分割,以前不同省市的司法实践对此有不同的规定,而现在《婚姻法》解释三对此进行了统一规定,其第十条这样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因婚外情导致的离婚:
    1、协商一致的,可以协议离婚,双方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未协商一致的,也可以诉讼离婚
    2、诉讼离婚的,一般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3、财产一般平均分割,但应当照顾妇女儿童的权益。
    4.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可以主张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的,可以要求分割。
  • 以夫妻共有房屋所有权为例,根据《婚姻法》的规定,除夫妻有特别约定的外,夫妻双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因而,夫妻婚后兴建、购买、受赠或者继承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共有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房屋不能分割,只有在婚姻关系消灭(离婚或一方死亡),或者双方有特别约定时,才能确定份额,进行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