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道路在修我在过别人的车被别人车撞了算了我站在立行道过车的但是立项行驶到不通车责任全部算我吗

其它
2019-05-08 01:03: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采取诉讼争取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住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鉴定费等。保险公司依法应当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事故双方根据各自的责任分别承担赔偿。
    另在执行方面由律师指导更能够保障权益顺利的实现,巧用保全策略,才是一个成熟的诉讼部署,基于交通事故这类案件的特殊性,我们对于家庭困难,经济拮据的当事人,可以给予特殊的帮助。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的规定:“对事故对方车辆损失在本方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超过限额部分在商业车险项下按过错责任比例计算赔偿。”此外,目前我国大部分保险公司的商业车险条款也都规定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进行赔付。
  •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先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金额是
    12.2万,但不同伤残情况下赔付的最高额不一样。保险公司应当在限额内先承担责任,之后不够的才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承担责任。
  • 一般情况下,发生撞人的交通事故,双方责任的确定依据事由交通部门在现场检查后制作出来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双方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认定存在异议的,可以到有关部门进行申诉,由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